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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8 数据编号: 494356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三元区胜利路、芙蓉路闸站土建部分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三元区胜利路、芙蓉路闸站土建部分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三元区胜利路、芙蓉路闸站土建部分及配套设施(施工)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 闽水审批﹝2023﹞20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补助资金30%+地方配套资金70%,招标人为三明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三元区胜利路闸站土建部分及配套设施(施工)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中的三元区胜利路闸站设计抽排流量 4.2m3/s,自排区水闸布置单孔净宽 5.5m;芙蓉新泵站设计抽排流量2.7 m3/s。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三元区胜利路、芙蓉路闸站土建部分及配套设施施工,包括新建闸站(建筑面积529.34 ㎡),进水前池/调蓄池,一体化泵闸及出水箱涵及堤防衔接、景观绿化、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26185531元,不可竞争金额2210321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5-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本项目将进行“闽水杯”和“大禹奖”申报。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完成工程投资26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 【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完成工程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5日20时至2024年1月11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 月3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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