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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0 数据编号: 496052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滨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常州市武进区滨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0 00:00:00
常州市武进区滨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203224920086)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0日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常州市
一、招标条件本常州市武进区滨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设备及相关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人民币400万元;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常州市武进区滨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除臭设备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两年(2021年至2022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已成功完成过一个应用于污水处理厂,工艺含生物滤池除臭或土壤除臭的除臭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使用证明,同时附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备查)。如合同能体现污水处理厂规模、除臭设备工艺的,则无需另行提供证明,否则须提供所对应加盖公章的建设单位的证明。合同应含除臭设备,若只有盖板、支架等附属设备,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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