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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 数据编号: 496845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天津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处站场电源系统维保项目谈判公告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处站场电源系统维保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FAGF-DBCY-24010265】
1.采购条件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处站场电源系统维保已由(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2024年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第一批设备修理计划的通知》(东部储运生〔2023〕212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处站场电源系统维保)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告,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天津处站场电源系统维保。
2.2采购项目地点:天津市、北京市、廊坊市、唐山市。
2.3采购项目规模:对天津输油处所辖的所有UPS、EPS进行维护保障。
2.4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工期(服务期):210天
2.6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814万元(含税)。
2.7采购范围:本次对天津处所辖UPS23台、EPS23台,共计46台电源系统进行维护保障,主要涉及更换检测不合格的风扇、电容、主板、整流模块、电源模板等,更换UPS、EPS不合格的蓄电池等。
2.8响应人任意选择1个标段参与竞标,但只能成交1个标段。
2.9本次谈判不包含的内容:/。
2.10其他:/。
3.响应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
3.2.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3.2.2响应人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所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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