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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6 数据编号: 498543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鹿城大街(仁义路-滨江路段)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鹿城大街(仁义路-滨江路段)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鹿城大街(仁义路-滨江路段)、裕丰路(鹿城大街-会坂街段)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邢信经开批投资【2023】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西起仁义路、东至滨江路2.1.2建设规模:项目铺设机动车道路面65845㎡,非机动车道路面14091㎡,人行道7605㎡,铺砌路缘石、路平石21798m,铺设钢筋砼雨水主管道3555m,雨水支管1281m,钢筋砼污水主管道2509m,雨水检查井99座,侧立式双箅148座,污水检查井108座,购置安装照明及电缆配套(含箱变)86基,施划道路标线、安装指示牌、信号灯,以及其他设施。
2.1.3计划总工期:40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15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1.4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标段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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