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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6 数据编号: 499004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当阳河溶镇官垱街排水系统和人行道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溶镇官垱街排水系统和人行道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3]2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财政一般债资金,招标人为当阳市河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溶镇官垱街排水系统和人行道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当阳市河溶镇官垱街。
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官垱街(集镇段),约长1700米。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雨水道管网建设约3693米,管径D300-D1000;2.污水管网建设约3853米,D200-D300;3.人行道铺装约5160.49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工程量以结算为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5.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总投资约649万元(其中建安费582.649633万元)。
6.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审批;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 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 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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