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17 数据编号: 499068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佳木斯市南部城区供热环网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2758015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债券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南部城区供热环网工程(三期);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
2.3招标控制价:18896589.77元;
2.4建设规模: 热网管道安装工程。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2024年02月19日开工,2024年06月30日竣工,总工期:133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查询账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3.3投标其他条件:
3.3.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