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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7 数据编号: 4991010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浙江2024年海盐县于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文件(1)


2024年海盐县于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文件1号各投标单位: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第5点”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105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包括绿色农田)、粮食功能区施工业绩(其中分包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为同一个。其余内容不做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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