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18 数据编号: 500258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山西中国铁塔晋中市分公司2024年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机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施工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晋中市分公司2024年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机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施工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晋中市分公司2024年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机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施工采购项目,CICDI-SXTT-2024-128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26站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施工,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彩钢板房及内部部分设备的拆除工作、外运原彩钢板房拆除所产生的垃圾、彩钢板房原有易燃可燃材料板墙体房顶更换、机房钢结构施工、机房防盗门利旧或更换、机房内设备及现场恢复、现场协调及验收配合、现场安全管理等总承包施工,所有内容包工包料。预算金额:不含税43.42万元,税率13%,含税49.06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基准价格的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6站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施工,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彩钢板房及内部部分设备的拆除工作、外运原彩钢板房拆除所产生的垃圾、彩钢板房原有易燃可燃材料板墙体房顶更换、机房钢结构施工、机房防盗门利旧或更换、机房内设备及现场恢复、现场协调及验收配合、现场安全管理等总承包施工,所有内容包工包料。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止,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2资质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3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相互替代混用,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本单位劳动合同或近六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的扫描件。
3.5发票要求:本项目合同履行时要求参选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能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