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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2 数据编号: 50123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新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绍兴市江滨天然气有限公司2024年管线定向穿越工程招标公告

新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绍兴市江滨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4年管线定向穿越工程招标公告
新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绍兴市江滨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4年管线定向穿越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绍兴市江滨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新昌公司、江滨公司2024年管线定向穿越工程,PE管De110-De315、钢制管道D315等,长度约19.8Km;地质类型:综合土、极软岩类(Rc≤5 MPa)(含全风化和强风化类)、软质岩(5MPa≤30 MPa)、较硬岩(30MPa≤60 MPa)。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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