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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30 数据编号: 50550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石家庄高邑县城区二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城区二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邑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邑县城区二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高审批【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邑县城区二次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对高邑县城 3 个小区(包括千秋小镇、凤凰嘉园和财政局家属院)进行雨水、污水、给水、消防管网的提升改造及部分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提升改造,同时对破损路面进行恢复,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
(3)项目建设地点:高邑县城区内;
(4)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最高限价:18519224.51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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