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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8 数据编号: 513276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头屯河流域楼庄子水库左岸上下游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二次)公告

新疆头屯河流域楼庄子水库左岸上下游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 E6500003901005302002)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头屯河流域楼庄子水库左岸上下游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5302002)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新疆头屯河楼庄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0km2。其中综合治理区面积11.44hm2。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302002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头屯河流域楼庄子水库左岸上下游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二次)
招标范围: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0km2。其中综合治理区面积11.44hm2,主要建设内容为:工程建设管理局周边区域实施植物措施11.44hm2,种植乔木8990株,灌木11565株,播撒草籽9.52hm2,,并配套实施灌溉管网措施,设置防护围栏,围栏总长800m。生态修复区面积988.56h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封禁围栏1.0km,设置水士保持宣传牌2座,警示牌8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及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须反映是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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