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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9 数据编号: 5138937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瑞丽市凤凰谷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澄清补遗通知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瑞丽市凤凰谷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澄清补遗通知
致投标人:
现对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瑞丽市凤凰谷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进行澄清补遗: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五人以上单数。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现更正为: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规定,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柒万元整(¥70000.00元);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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