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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9 数据编号: 51424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东截水沟及支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截水沟及支河生态修复工程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东截水沟及支河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投资复【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截水沟及支河生态修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金湖县黎城、戴楼街道境内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内容:
(1)疏浚工程:对东截水沟(金水河东、西侧段)现状岸坡杂草、杂树等进行清理,并进行疏浚总长约6.837km;
(2)生态护岸工程:东截水沟(金水河西侧段)新建生态护岸长约2.520km;
(3)河滨生态缓冲带防护林工程:对东截水沟(金水河西侧段)沿线进行植物生态修复,共栽植苗木约1100株,水土保持面积约5.34万m2。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530万元。
2.5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2.7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支付比例为进度价款的60%,完工验收一年后支付结算审定价的20%,余款在完工验收二年后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 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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