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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0 数据编号: 516251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鸡西市城子河区农村饮水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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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城子河区农村饮水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城子河区水务局以城水函[2023]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鸡西市城子河区农业农村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鸡西市城子河区农村饮水工程
2.2 建设规模:建设农村饮水项目7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给水管线77.331千米及其附属设施,其中室外管线47.415千米,室内管线29.916千米,含入户管线,每户安装水表、球阀及水龙头套。室外管线埋深2.6米。新建阀门井87座。水质提升项目2处,主要水处理消毒设备设施2台套
2.3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东村、向阳村、新阳村、红卫村、新城村、永红村、水处理设备设施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市政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保期内施工内容
2.6 工  期:2024年4月15日开工,2025年04月15日竣工,总工期为365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根据各期项目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分期整个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2.7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2.7.1一标段:新城村管网工程、向阳村管网工程、红卫村管网工程
2.7.2二标段:城东村管网工程、新阳村管网工程、永红村管网工程、水处理设备设施
2.8 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4,296,935.59元
2.8.1一标段:6,453,646.29元
2.8.2二标段:7,843,289.3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近6个月(2023年08月-2024年01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表包括: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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