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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0 数据编号: 516892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京山市水利和湖泊局京山市水土保持团家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京山市水土保持团家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JS-202402SL-002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CGYS-420882-2024-00794
3、项目名称:京山市水土保持团家河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52.751565(万元)
6、最高限价:452.751565(万元)
7、采购需求: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0km2.其中生态自然修复区 970.39hm2,综合治理区 29.44hm2,沟(河)道及周边整治区 0.17hm2(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企业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核实。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3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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