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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1 数据编号: 517430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西抚州疏山水利枢纽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抚州疏山水利枢纽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州疏山水利枢纽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农经〔2023〕196号)文和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23】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方)为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抚州市万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抚州疏山水利枢纽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2、项目地点:抚州市临川区、金溪县;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位于抚河干流中游,金溪县浒湾镇、临川区嵩湖乡境内,坝址位于金临灌区渠首处,抚河大桥下游1.1公里,距抚州市约27.5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049km2,正常蓄水位45.0m,相应库容为1039×104m3,为抚河干流梯级开发的第5级,是一座以灌溉和水环境改善为主,兼顾航运、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
4、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11071.77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274.35万元。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是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具体详见“第六章 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要求: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7、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标准及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水利工程)并具备工程造价类高级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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