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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7 数据编号: 520190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贵州三都县甲晒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澄 清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三都县甲晒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中3.投标文件“3.7.3项、3.7.5项”项作如下澄清:
原文件信息:
3.7.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 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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