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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7 数据编号: 520362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三标段: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交货期:按甲方要求供货(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甲方要求供货及验收,具体供货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保期:自货物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2.2招标范围:采购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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