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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 数据编号: 5221935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西吉安泰和县乡镇灌溉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泰和县乡镇灌溉能力提升工程勘察
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乡镇灌溉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己由泰发改招标核准字【20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和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安市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泰和县各乡镇。
2.2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
 ①全县68座小型水库渠道改造:渠道改造总114.362km,其中管道铺设管道长16.769km、明渠长97.593km。②改造老营盘灌溪支渠:渠道整治疏浚长度9.1km,衬砌长度9.1km;排水渠整治、护岸1.2km;改造、续建、加固、配套渠系建筑物20处。③64个小型灌溉片整治改造:小塘坝(小水池)改造23座;渠道整治1.04km,渠道新建5.43km;小泵站改造8座,小泵站新建22座;小水陂新建19座;抗旱井新建42座等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3招标范围:
工程测量、工程勘察、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现场服务及专题报告编制(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前期工作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图审及与此相关的设计前期和设计后续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2.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3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提交该项目的立项、可研阶段设计成果,可研报告批复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满足现场进度要求。
2.6工程估算建安投资:约26457.02万元。
2.7招标金额:767.19万元。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办理或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6)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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