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澄清说明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綦江区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现对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作出以下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5监理工作内容中的 “重庆市綦江区小型灌区项目施工图”更正为“重庆市綦江区清溪河流域项目施工图”。
本次澄清说明通知是在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的基础上,进行的澄清与说明,如与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不符时,以本次澄清说明通知为准,本澄清说明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