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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3 数据编号: 522847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平湖市再生水输水管线接入工程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再生水输水管线接入工程,以项目代码:2401-330482-04-01-473530 批准建设,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湖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
2.2建设规模:振港路段管线设计范围是乍全线至海涛路,设计管径为DN400,管线总长约1.1km;白沙路段管线设计范围集港路至白沙路,设计管径为 DN600,管线总长约0.5km。
2.3招标范围:平湖市再生水输水管线接入工程振港路段、白沙路段图纸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振港路段必须在2024年4月20日前并网运营)
2.5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 541.01 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 454.65 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38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投标单位被《平湖市水务集团建设项目廉政风险人约束制度》认定处于禁止期内的,或投标单位投入本项目建设的人员中,有被《平湖市水务集团建设项目廉政风险人约束制度》认定处于禁止期内人员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50人及以上(每个月分别出具),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有效,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认可)。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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