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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5 数据编号: 523719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三原县清峪河水质综合治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原县清峪河水质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咸环函[2023]534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三原县。 
2.2工程规模:工程拟实施三原县境内8个镇25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区域内各村庄居民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包括以下两项主要内容:
(1)污水处理工程:共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22座,设计总规模为1725m³/d。
(2)污水管网工程:本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站进出口连接管总长度约3.1Km。
2.3项目投资总额:约2946.72万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三原县清峪河水质综合治理项目;标段编号:E6104223516wqaoppa6u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水处理相关业绩)。
3.2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
3.3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全国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为准。
3.4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12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时间2024年03月05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2日00时00 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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