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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6 数据编号: 525176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防洪及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标段一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防洪及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防洪及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以东发改投资〔2024〕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企业自筹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互助县红崖子沟乡青海零碳产业园区内
        (2)规模:实施复式河堤、巡检道、截排渠、生态环境修复等工程,其中:新建截排洪渠3条8.74km,排洪涵管1条1.61km,排洪暗渠1条1.32km;渠两侧生态绿化288.37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138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防洪及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8575.2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460.0天

招标范围:实施复式河堤、巡检道、截排渠、生态环境修复等工程,其中:新建截排洪渠3条8.74km,排洪涵管1条1.61km,排洪暗渠1条1.32km;渠两侧生态绿化288.37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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