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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6 数据编号: 525239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南川区土溪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南川区土溪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公告


南川区 土溪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土溪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23]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水利工程运行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川区白沙镇、黎香湖镇、大观镇、兴隆镇、南城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综合整治土溪水库总干渠、白沙干渠、太平干渠、大观干渠、石桥河支渠、铁桥村提升管道和凤凰大堰干渠共计7条干渠系,总长53.597km。其中:整治渠道总长44.597km,恢复重建管道总长9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745.177429万元
2.4 招标范围:南川区土溪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https://www.cqggzy.com/nanchuan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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