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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7 数据编号: 525325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慈溪市横河镇大岙山塘综合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慈溪市横河镇大岙山塘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发包人为[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电子化竞标。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横河镇]
2.2标段:[1个]
2.3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大坝、溢洪道及放水设施)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大坝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20年一遇校核。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坝顶铺设彩色小方砖,左坝肩挡墙上增设钢筋砼防浪墙,坝坡面粗料石护坡,坝脚设置干砌块石挡墙及排水沟,采用单排套井加固方法进行防渗处理,拆除重建溢洪道,对虹吸管进行改造重建,拆除重建管理房,增设水位尺和水雨情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及高程布控点等设施;合同估算价约155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发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竞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被发包人邀请的企业],且无第二章竞标人须知1.4.3竞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竞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竞标人按要求录入慈溪市小额建设工程电子竞价系统(水利施工类)。
3.4项目经理:[1名,应持有注册在竞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5竞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发包文件的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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