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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8 数据编号: 526041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石人子乡韩家庄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施工)


2024-03-29 10:00:00.0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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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人子乡韩家庄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施工)
 
 
( 65052124013000182001)
 
 
一、招标条件
本 石人子乡韩家庄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2124013000182001)已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治区衔接资金及其他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70.54 万元,招标人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石人子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2.项目规模: 1.村内新建 de300 污水主管道 4610米,新建 de160 污水支管道 1770 米及配套设施等;2.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100m3/d。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124013000182001001
标段(包)名称: 石人子乡韩家庄子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村内新建 de300 污水主管道 4610米,新建 de160 污水支管道 1770 米及配套设施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建造师简历表、建造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社保证明,建造师个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承诺书;
(4)提供项目现场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现场管理班子成员证书或电子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证、安全员上岗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并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无在建项目的企业承诺书;注:如项目班子成员存在单位变更,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成员投标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人员;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近半年社保手续证明(如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6)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7)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建造师承接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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