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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1 数据编号: 5273614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西安远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安远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远县小型灌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前期经费来自国债资金,招标人为安远县水利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地址:浮槎乡、长沙乡、天心镇、蔡坊乡、车头镇、新龙乡、欣山镇、高云山乡、鹤子镇、镇岗乡和三百山镇共11个乡镇。
2.2 招标规模:山塘整治10座,水陂新建、加固和拆除重建共27座,规划建设骨干输配水渠系工程70条,总长48.73km。灌区设计灌溉总面积为3.26万亩。
2.3 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可研报告(送审稿),可研批复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专题报告的提交满足工程各阶段审批进度要求。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咨询审查、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等。
2.6 招标金额:1946000.00元。
2.7 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现行勘测设计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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