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3-12 数据编号: 527693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北京2024年新增安置房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新增安置房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0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4210200010691-XM001
项目名称:2024年新增安置房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台湖镇新增定向安置房污水处理站内的设备租赁并安装、调试达到使用标准,对站内所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新增定向安置房污水处理站总占地面积约1500㎡,设备须满足设计日处理规模为2000m3/d,并达到北京市地标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12-2019)表1中二级A标准,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期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具有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