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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2 数据编号: 527965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南部城区雨水明排渠改造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z0000g24031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奎县南部城区雨水明排渠改造项目已由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2023〕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南部城区雨水明排渠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望奎县南部城区(开发区南二环至火箭路、火箭路至绥望路、绥望路至海丰路路段)。 
2.3建设规模:改造南部城区破损排水明渠8832m,其中铺设开发区南二环至火箭路段水泥板排水明渠4910m(上口宽5m、高3m、下口宽2.5m);火箭路至绥望路段水泥板排水明渠3372m(上口宽4.5m、高3m、下口宽2.5m);绥望路至海丰路段水泥板排水明渠550m(上口宽3.5m、高2.5m、下口宽2.0m)。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预计工期271日历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26,045,339.4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所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应一致;(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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