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3-12 数据编号: 528037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漳州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第二次)招标公告

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龙农[2023]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除上级补助外,由业主自筹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溪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运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蓝田经济开发区梧桥社区。
2.2.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流域梧桥河生态护岸560m;新建人工湿地7430m2;布设生态岛礁15座;对水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保障水生态安全;建设河道生态多样性修复工程3476m2,提升河道水生生物完整性;建设水环境在线监管系统1套,对河流环境状况进行监测监控,提高水环境监管及预警能力。工程概算总投资3540.9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642.4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062.7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第二次)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1施工范围: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运营一体化(第二次)的全部内容,具体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等所含内容。
2.3.2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3.3运营管理范围:九龙江西溪流域(蓝田经济开发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范围内的运营维护服务。
2.4.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具体详见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建设期300个日历天;运营期4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即进入运营期)。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2.7.1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2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2.7.3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委托运营合同》要求及招标人考核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运营要求:运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委派)1人,须具备有效的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的运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