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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3 数据编号: 528344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省木兰县木兰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三期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木兰县木兰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三期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sg0114g240312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木兰县木兰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三期工程)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20】10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木兰县排水事业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木兰县木兰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三期工程)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木兰县;
2.3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976,366.86元;
2.4建设规模:敷设排水管道等;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4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09月30日,总工期为172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查询截图为准。(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本项目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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