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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3 数据编号: 528489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垃圾处置终端第三方驻厂监管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垃圾处置终端第三方驻厂监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SZZH-G2024-0004
项目名称:垃圾处置终端第三方驻厂监管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垃圾处置终端第三方驻厂监管服务,监管范围包括太仓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车间、飞灰填埋场)、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渗滤液长期处理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等终端运营监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苏财购【2022】16号《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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