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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3 数据编号: 528821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西瑞昌市涝区治理建设项目湓城片涝区治理长河泵站拆除重建(土建工程)施工公告


瑞昌市涝区治理建设项目湓城片涝区治理长河泵站拆除重建(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昌市涝区治理建设项目湓城片涝区治理长河泵站拆除重建(土建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瑞昌市境内。
2.2建设规模:重建长河泵站,设计排涝流量为23.38m3/s,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2.3工期要求:2024年4月12日开工- 2024年12月31日竣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17663669.86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拟投入的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交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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