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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4 数据编号: 5291773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科字[2023]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2.2建设地点:海兴县2.3建设内容:改造污水管道约8645米,新建污水管道约7465米,改建雨水管道约6828米,新建雨水管道约3841米,改造提升污水泵站4座。
2.4设计服务期限:15天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2.6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及其相关服务内容。
2.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
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及其相关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工程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初步设计能力。
3.2信誉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无。
3.5其他要求: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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