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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4 数据编号: 529267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太发村)






澄清公告(二次)
致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市场调节价按中标金额的2%计取;现更正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市场调节价按中标金额的1%计取。
本次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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