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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8 数据编号: 531236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安徽石台县丁香河干流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ZS12024023-1
项目名称:石台县丁香河干流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单位: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台县丁香河干流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实施地点:石台县丁香镇、小河镇、东至县洋湖镇境内。
2.2 项目概况:规划治理河长28.583km;清淤疏浚总河长10.11km,清淤方量32.49万方;左右岸新建生态护岸总长18.44km;重建堰坝、水文站点等,工程投资约1.5664亿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4 招标最高投标限价:项目最终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计列的各阶段勘察设计费(含移民、水保、环保勘察设计及相应专题编制费)的95%。
2.5 设计周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勘察、测绘成果)送审,初设批复后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
2.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止。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以下3.1.1、3.1.2两项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均指:单项工程总投资不低于9000万元(含)(业绩投资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的河道综合治理类(或防洪工程类)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领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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