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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9 数据编号: 531587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21】8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410172-46-01-033736,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气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建设规模: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建设总投资约40498万元,总占地面积46670平方米(约70亩)核定供水能力为10万m3/d。
2.4本项目投资额:1400 万元。
2.5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至工程施工现场。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8质量保修期:安装验收合格投运起12个月(技术标准个别设备质量保修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技术标准中的执行)。
2.9安全要求: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10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内使用的高压柜、低压柜、变频器(含安装调试,具体范围见标书)、高压就地补偿柜、直流屏、干式变压器、电力后台监控系统(含安装调试,具体范围见标书)等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卸车及运输保险,货物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指导安装、参与供电部门对设备的检验检测、参与单机调试、联动调试等),协助保护定值的整定,提供零部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以及保证系统运行所需的其它未列明的部件,跟班试运行及人员培训、设计联络会、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所有相关内容等。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从事电气设备相关的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产品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CCC认证证书(低压柜),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资质证明、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且满足国家及本项目所在地供电行业的相关要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高压柜、低压柜),且授权后制造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包含10KV及以上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及变频器柜的供货业绩,且设备的总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金额、供货内容、签订时间均以合同显示内容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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