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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9 数据编号: 531604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章贡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公告

章贡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章贡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赣州市章贡区水利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章贡区水西镇、沙石镇、沙河镇;
2.2 招标规模:工程总投资3410万元(以章贡区财政局预算审核结果为准)。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5个施工标。
标段1:章贡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水西镇小仪坑等灌区),总投资630万元,主要为水西镇东部石甫、和乐等村灌区以及水东镇老虎坑灌区;
标段2:章贡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水西镇新屋等灌区),总投资710万元,主要为水西镇西部石珠、永安等村灌区范围;
标段3:章贡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沙河镇大石盘等灌区),总投资700万元,主要为沙河镇流坑、河头等村灌区范围;
标段4:章贡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沙石镇火燃等灌区),总投资700万元,主要为沙石镇火燃、龙下等村灌区范围;
标段5:章贡区小型灌区建设工程(沙石镇中龙等灌区),总投资670万元,主要为沙石镇东风、吉埠等村灌区范围。
2.6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 注册证和有效的 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 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 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 月的, 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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