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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9 数据编号: 531966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铅山县葛仙湖水库(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公告

江西省铅山县葛仙湖水库(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铅山县葛仙湖水库(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饶水建字【2023】8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铅山县葛仙山镇。
2.2 招标规模及范围:大坝分溢流坝段和非溢流坝段,溢流坝段位于河床段,桩号0+028.0~0+043(含边墩各1.5m),非溢流坝段分布于溢流坝段两边,桩号分别为0+000~0+028.0、0+043~0+85.0。左岸非溢流坝分2 个坝段,坝段各长14m;右岸非溢流坝分3 个坝段,坝段各长14m。取水孔采用坝内埋管,放空闸采用C25 砼坝身孔,孔口尺寸为1.0×1.0m,全坝段溢流坝型,拦河坝采用C25 钢筋砼堰体,引水隧洞总长780m;进坝道路长1150m,路面净宽3.5m,外侧布置各0.5m的路肩;葛仙湖水库金属结构包括放空孔工作、检修闸门、启闭机,取水口进口拦污格栅、取水钢管及出口闸阀安装等。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4 本次招标金额:批复投资4551.29万元;本次项目招标施工标约2762.38万元,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计划工期:  18 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缴费凭证(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项目委托人可由拟派注册建造师或公司经营人员担任;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无需出席开标会,但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注:以上
(1)-
(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如有)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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