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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0 数据编号: 532361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贵州清镇市戈家寨水库工程(供水管材设备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戈家寨水库工程(供水管材设备标)招标人为贵阳筑水水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性资金,市级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水管材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工程建设地点:清镇市卫城境及王庄乡境内。
2.1.2 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水利工程。
2.1.3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清镇市戈家寨水库工程首部枢纽位于清镇市卫城境内,水库正常蓄水位1175.50米,总库容2266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Ⅲ等,属中型工程。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空底孔、取水口、消能防冲、输水管道等建筑物组成。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1178.50米,最大坝高35.50米;泵站等别为Ⅲ等,泵站规模属中型;输水管线长约10km。
2.1.4交货期:12个月(具体以项目施工进度进行供货)。
2.1.5标段投资:约1448.22万元。
2.2招标范围:清镇市戈家寨水库工程供水管材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均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连续缠绕夹砂管及管件制造商的:投标人应是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连续缠绕夹砂管及管件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的制造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钢管制造商的:投标人应是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钢管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的制造商; 3)投标人为供水管线阀门制造商的:投标人应是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供水管线阀门生产能力和制造能力的制造商,并且具有相应设备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资格要求:需提供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连续缠绕夹砂管及管件、钢管、供水管线阀门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提供授权的制造商需符合本次招标的制造商资格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 以上
(1)、
(2)项中提供授权的制造商需符合本次招标的制造商资格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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