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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0 数据编号: 532613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南京开发区海北圩河道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发区海北圩河道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项目概况:
开发区海北圩河道清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创智大厦北楼10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 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BS-QY-20240318
项目名称:开发区海北圩河道清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712592万元
最高限价:39.112592万元
采购需求:开发区海北圩河道清淤项目,含护坡平整、整理、清除芦苇等杂乱水生植物等。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链接进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
以下情况不适用信用承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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