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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1 数据编号: 532855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新疆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EPC)监理公告




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EPC)监理
(65230724031500084002002)
一、招标条件
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EPC)监理  已由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昌农科经字[2023]187号、 昌农科经字[2024]9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  ,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财政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4400.00 万元,评标办法为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拟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EPC)监理
2、建设地址: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
3、项目规模:新建1座占地约61亩,容量为20万立方米的中水池,同时配套建设中水管道及相关附属管线。
4、计划投资额:4400.00万元。
5、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 04 月 22 日开工,2024年 07 月 30 日竣工,总工期100天(日历日)。
6、监理控制价: 52.20 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昌吉农高区现代农业精深加工示范区中水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1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满足下列其中一条即可,①综合监理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
2.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2.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2.4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业绩:投标人有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01月01日之后新成立的投标企业无需提供企业业绩;
6、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有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7、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企业自行承诺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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