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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1 数据编号: 533050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遂川县遂川江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施工监理施工监理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遂川县遂川江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遂川县遂川江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川县境内。
2.2规模:工程等别为III等,建安投资约1.2亿元。
2.3计划工期:2024年4月16日—2024年11月10日。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监理标段,施工监理项目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遂川县遂川江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段)的监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优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服务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相应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2名(其中一个监理工程师为水利工程、一个监理工程师为给排水工程)需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另需配备不少于4名的现场监理员。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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