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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2 数据编号: 533609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安徽黄山铁塔休宁县学府路综合整治提升地块通信网络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黄山铁塔休宁县学府路综合整治提升地块通信网络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黄山铁塔休宁县学府路综合整治提升地块通信网络综合服务项目第一次比选失败,黄山铁塔休宁县学府路综合整治提升地块通信网络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黄山铁塔休宁县学府路综合整治提升地块通信网络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4-14-04D-2024-D-D04586C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休宁县学府路综合整治提升地块通信网络综合服务,具体为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图纸、设计说明,提供通信基础设施服务,包括通信网络弱电改造和室内分布系统搭建技术服务。采购含税金额为11.73万元。
1.6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7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采购包一:/ ;采购包二: /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一名中选人。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
第一名: ;
第二名: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117300元,参选人填报不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休宁县学府路综合整治提升地块通信网络综合服务,具体为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图纸、设计说明,提供通信基础设施服务,包括通信网络弱电改造和室内分布系统搭建技术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 3服务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2.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综合服务并通过验收。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3参选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证书:
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参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证书: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②.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④.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证明和相关证书和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7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与企业签订的用工劳动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5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之日已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通信网络综合施工或服务),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则须提供线上订单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协议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为未提供。
3.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比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7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本项目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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