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3-22 数据编号: 5341851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北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北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镇宁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农经〔2023〕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北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勘察、 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
项目规模: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丁旗街道北片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对丁旗街道、宁西街道、双龙山街道共计10处地质灾害崩塌隐患实施工程治理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1270.00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1143.0000 ;
计划工期:180 ;
招标内容: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勘察阶段:本项目勘察全部内容,包含但 不限于:地形测绘、正摄影像与测绘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施工图及预算编制(前述设计内容包含各阶段专业图纸审查)、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 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
(1)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2)成员单位必须由具备相应要求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组成; (3)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三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