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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5 数据编号: 53592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清淤工程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清淤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清淤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招标,其中,大渡口污水处理厂、西永污水处理厂、东港新城污水处理厂、土主污水处理厂、白含污水处理厂、沙坪坝污水处理厂、茶园污水处理厂、 大九污水处理厂、西彭污水处理厂、管网管理公司由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代为招标。中标后,对应合同分别与招标人下属公司签订。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所辖排水管网汛期前、汛期后清淤工作。
2.2招标范围:根据工作实际和计划安排,对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所辖排水管网及设施开展清淤工作,共计清淤长度约为131244.65米,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具体清淤地点由招标人指定。注:清单中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作量,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用于结算的工作量是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规定计量的合格工作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按合同履约过程中各方确认的工程量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最终实际工程量和估算工程量存在差异而要求调整中标综合单价。 
2.3本工程合同工期: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汛期前40日历天,汛期后20日历天)。具体司属各单位工期按清单要求时间完成清淤工作。工期是为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起算。 2.4相关要求:原则上开展集中式清淤及检查(检查管段是否淤积,是否破损等工作内容),具体时间由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根据招标方实际需要,投标方人员及物资必须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在渝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4 提供投标人经审计单位盖章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关键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复印件盖鲜章,且2022年为盈利)。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
(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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