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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7 数据编号: 537557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2024年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梁徐街道项目区改造提升项目公告

【2024年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名称】【2024年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梁徐项目区改造提升项目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4年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梁徐街道项目区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姜发改投[2024]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姜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梁徐街道项目区改造提升项目(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姜堰区梁徐街道,所涉及的耕地总面积为0.30 万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对应投资金额:639.7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04月1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4年11月11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①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初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0%,工程最终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任何缺陷的情况下按规定付款。
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2.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金额≥300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1.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3.1.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3.1.7其他人员要求:项目部主要人员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中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1.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 A、B、C 三类)。
3.1.9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
3.1.10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在近一年内有被泰州市农业农村局通报要求整改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购买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04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 ¥0。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4 月 19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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