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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9 数据编号: 53877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操家垅灌区等30座小型灌区工程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6标段公告

彭泽县操家垅灌区等30座小型灌区工程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6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操家垅灌区等30座小型灌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彭泽县。
2.2招标规模:30座灌区进行低压输水管道改造,管道改造总长275.525km;改造17座水库的坝下涵管作为灌溉管道的取水口;重建2座提灌站及7座灌溉取水堰;渠道重建或加固6.71km(现浇矩形砼渠道4.03km,浆砌石挡墙护岸1.28km,生态连锁块护坡1.40km)。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024年4月30日开工- 2024年10月27日竣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
2.5招标金额:76548008.11元。
2.6标段划分:施工6个标段。(每个标段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2.7质量要求:优良
3.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 请于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开标时间为 2024年4月19 日上午9:30 时整,
开标地点为彭泽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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