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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 数据编号: 540879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雄安新区安新县安新县马堡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安新县马堡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新县马堡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安新县马堡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概算的批复》(安行审投字〔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安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多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马堡小流域范围涉及马堡村、马家寨村、马村、西淀头村、寨南村、东堤村等6个行政村,村庄仅包括马堡村和西淀头村两个村庄。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规模:小流域总面积7.16km²。主要建设内容:
(1)农林生态保护区:包括生态植草沟1585m,水保宣传牌3块。
(2)人居综合治理区:包括广场绿化900㎡;生态文明宣传牌3处;放置分类垃圾桶15个。
(3)水系生态修复区:包括2个工程,其中:①排碱沟治理工程:垃圾收集清运2460m³;护岸工程3636m;栽植水生植被3950m²;放置曝气增氧机4台;生态浮岛1200m²;水生动物投放28000尾;投放田螺200kg;水生植被养护5150m²。②支渠(沟)治理工程:生态沟渠4628m;栽植水生植被14174m²;清淤清障1214m³;水系连通工程400m;生物滤坝2座;放置曝气增氧机2台;水生植被养护14174m²。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2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最终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项目投资概算:工程概算总投资727.84万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无。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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