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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 数据编号: 54170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江陵县三湖管理区洪湖流域水生态治理污水提升建设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江陵县三湖管理区洪湖流域水生态治理污水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0242024060000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4-00847
3、项目名称:江陵县三湖管理区洪湖流域水生态治理污水提升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5.940288(万元)
6、最高限价:79.969679(万元)
7、采购需求:
污水改造共145户,安装PVC110户接管1160m、DN200波纹管580m、钢筋混凝土管2200m,各类砖砌检查井160座、农户化粪池145座,集中处理化粪池4座,公厕改造1座。
8、合同履行期限: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格式参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的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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